徐娜 律师

徐娜 律师

 

现任北京京问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尤其擅长婚姻家庭、民事纠纷以及劳动争议等领域的案件处理。自执业以来,徐娜律师凭借其严谨的工作态度、卓越的专业素养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泛的好评和客户的信赖。

 

专业领域

徐娜律师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和民事诉讼等领域表现尤为突出:

婚姻家庭法:包括离婚诉讼、夫妻财产分割、子女问题,徐律注重当事人提供合理、可行的法律建,帮助他妥善解决复的情感纠纷

劳动争议:在劳动纠纷案件中,无劳动益的维护是企用工管理的法律风险防控,徐律都有着丰富的经验

民事诉讼:徐律师对产纠纷、合同争等民事案件有深入的研究和成功的案件经验,能够为提供精准的法律解决方案。

 

执业风格

徐娜律师秉持“以当事人需求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的服务理念。她善于通过深入分析案件的细节,结合客户的实际需求,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法律策略。她始终保持对案件的高度责任感,并与客户保持紧密沟通,确保每一个法律问题都能够得到细致处理,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个人特点

徐娜律师具备较强的同理心和沟通能力,善于平衡复杂法律问题中的情感和利益因素,尤其在婚姻家庭案件中,她凭借对当事人情感需求的深刻理解,帮助他们从法律和心理两方面获得解决方案。在案件处理上,徐娜律师细致入微、逻辑严谨,能够在复杂的法律纠纷中寻找突破口,力求为当事人争取最佳结果。

 

胜诉判例

1.

杭政复〔2024〕1279 号:徐娜律师代理不动产行政复议案:实体权属认定 + 证据效力抗辩 + 程序合法性审查,成功撤销违法更正登记!

徐娜律师从产权事实、证据效力、行政程序三个层面切入代理维权:一是整合拆迁安置协议、不动产存档资料,证实涉案房产属于当事人婚内共有财产,尚未完成分割确权,无法单凭单方材料确定产权归属;二、对方提交的安置文件存在内容删减、关键条款缺失问题,证据不完备,不能作为产权变更的有效依据;三、行政部门在产权尚有争议、证据不完善的情形下直接办理更正登记,办理流程不符合法定规范。

案件概况:当事人不满不动产更正结果,提起行政复议,主张确认自身房屋产权。经律师代理,复议机关采纳全部代理观点,撤销该套房产的更正登记,驳回第三方独占房屋产权的诉求。

2.

呼政行复决字〔2025〕155 号:徐娜律师、迟玉莹律师代理征地补偿行政复议案:程序违法抗辩 + 履职审查,成功确认政府不作为违法并责令限期答复!

案件类型:行政案件

复议机关: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案由:不履行征收安置补偿法定职责行政复议纠纷

案件决定时间:2025 年 8 月 25 日

案号:呼政行复决字〔2025〕155 号

徐娜、迟玉莹律师从答复时限、法定补偿责任、事实核查三项要点抗辩:一是凭邮寄回执、签收单据,证实行政机关收悉履职申请后超法定答复期未回复,构成不作为;二是涉案土地划入征地范围,行政机关负有法定安置补偿义务,无故搁置答复于法无据;三是征地补偿、地块归属等关键事实未经核查,行政机关需依法履职处置。

案情简述:多名土地承包人因征地补偿事宜递交履职申请,行政单位收文后逾期不作回应。当事人委托律师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采纳代理意见,认定行政机关逾期不答复违法,责令限期出具书面处理意见。

3.

(2024) 云 0602 行赔初 6 号:徐娜律师代理行政赔偿案:违法强拆追责 + 损失核定 + 举证责任倒置,助原告获足额赔偿!

案件类型:行政赔偿案件

审理法院: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案由:违法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行政赔偿纠纷

判决时间:2025 年(判决落款)

案号:(2024) 云 0602 行赔初 6 号

徐娜律师围绕行为定性、举证规则、损失核算三点开展代理:一是依托在先生效裁判,确认清地拆除行为违法,确立赔付前提;二是财物因行政强制损毁致使当事人难以举证,不利后果由行政方承担;三是申请专业测绘确定实测占地,依照法定补偿标准核算果树、农作物损失。案情:相关单位违规铲除农户承包地上农作物,此前强拆行为已被判违法。当事人索赔无果起诉,法院采信律师意见,结合实测面积核算损失,判令行政方赔付对应补偿款项。

4.

(2024) 陕 06 行初 67 号:徐娜律师代理林地征收补偿案:文件失效审查 + 补偿标准违法 + 程序瑕疵抗辩,成功撤销违法补偿决定!

案件类型:行政案件

审理法院: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林地临时征用补偿决定纠纷

判决时间:2024 年

案号:(2024) 陕 06 行初 67 号

徐娜律师从审批文件效力、补偿标准合规性、行政流程三处切入抗辩:一是相关林地审批手续超期失效,属地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复超出法定审批权限;二是行政方作出补偿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已失效,对应的计价标准不能适用;三是征地登记材料缺少权利人签字,事前未开展协商,征地流程不符合法律规定。

案件概况:当事人名下林地被项目占用,主管部门依据作废文件出具补偿文书。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后,法院采信代理观点,撤销原有补偿决定,要求相关单位在限期内重新核算补偿。

5.

(2024) 京 0111 民初 24572 号:徐娜律师代理不当得利纠纷案:事实认定 + 法律适用,助原告全额追回误转款项!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法院:北京市房山区人民

法院案由:不当得利纠纷

判决时间:2025 年 3 月 28 日

案号:(2024) 京 0111 民初 24572 号

徐娜律师围绕转账事实、不当得利法律要件两大要点代理维权:一方面凭借银行流水、报案材料等证据,证实当事人操作失误错转大额钱款,双方不存在合法给付事由;另一方面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对方无故占有钱款符合不当得利要件,理应全额返还。

案情简介:当事人操作转账时因名字相近错转资金,收款方身陷羁押致使回款困难。经律师起诉维权,法庭采信代理观点,判令对方限期全额返还转账款项。

6.

(2025) 湘行终 552 号:徐娜律师代理村民小组林权争议案:指界造假审查 + 权证四至比对 + 程序违法抗辩,二审完胜撤销一审与权属决定!

案件类型:行政案件

审理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由:林地权属争议、行政复议纠纷

判决时间:2025 年

案号:(2025) 湘行终 552 号

徐娜律师从签字真实性、权属凭证、确权流程三个角度进行抗辩:第一,地块勘界签字并非权利人本人签署,无法体现真实意愿,所属集体经济组织对此不予认可;第二,行政机关仅凭存疑的勘界材料划定地界,没有对照早年林权档案核对四至范围,确权依据欠缺;第三,确权环节缺少实地复测、各方共同到场定界等法定步骤,行政程序违规。

案件经过:两处村组因征地地界产生林权纠纷,地方政府出具权属处理文书,复议、一审均维持原有结论。律师受托二审代理,高院采纳代理意见,撤销一审判决、原权属决定及复议结果,责成当地主管部门重新处置林地权属纠纷。

7.

(2024) 云 0602 行赔初 5 号:徐娜律师代理行政赔偿案:违法强拆追责 + 举证责任倒置 + 司法测绘核定,助原告获足额赔偿!

案件类型:行政赔偿案件

审理法院: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案由:违法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行政赔偿纠纷

判决时间:2025 年

案号:(2024) 云 0602 行赔初 5 号

徐娜律师从行政行为定性、举证规则、损失核算三方面开展代理:一是依托在先生效文书,确定强制清表行为违法,为索赔打下依据;二是财物遭强制拆除致使举证困难,举证不利后果由行政机关承担;三是申请第三方实地测绘丈量土地,依照法定标准核算各类地上财产损失。

案情简述:相关部门违规清理农户承包土地上的作物设施,此前行政行为已被法院认定违法。当事人索赔无果提起赔偿诉讼,法院参考实测土地数据,判令行政方赔付各项损失合计 206175.9 元。

8.

(2025) 云 0602 行赔初 1 号:徐娜律师代理行政赔偿案:违法强拆追责 + 举证责任倒置 + 司法测绘确权,助原告获赔 46 万余元!

案件类型:行政赔偿案件

审理法院: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案由:违法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行政赔偿纠纷

判决时间:2025 年 4 月 21 日

案号:(2025) 云 0602 行赔初 1 号

徐娜律师从行为定性、举证分配、损失核算三个层面代理抗辩:其一凭借在先生效裁判,证实地面清拆行为违法,确立赔偿基础;其二因行政强制行为造成财产灭失、当事人难以举证,相关不利举证责任由行政机关承担;其三申请第三方专业测绘实测土地面积,依据法定标准核算各类地上财产损失。

案情简介:行政部门违规铲除农户承包地附着物,该强制行为此前已被法院判定违法。当事人协商赔偿无果后起诉索赔,法院结合实测土地面积,核算各项损失,判令行政机关赔付相应款项。

9.

(2024) 云 0602 行赔初 8 号:徐娜、迟玉莹律师代理行政赔偿案:违法强拆追责 + 举证责任倒置 + 司法测绘核定,助原告获赔 43 万余元!

案件类型:行政赔偿案件

审理法院: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案由:违法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行政赔偿纠纷

判决时间:2025 年 1 月 22 日

案号:(2024) 云 0602 行赔初 8 号

徐娜律师、迟玉莹律师从行政行为定性、举证规则、损失核算三点开展代理:一、依托在先生效判决,认定清表行为违法,锁定赔付责任;二、行政方擅自损毁地上财物致使当事人举证困难,举证不利后果由行政机关承担;三、申请第三方测绘实测土地面积,依照法定补偿标准核算各项财产损失。

案情:行政单位违规清理农户承包地附着物,此前强制行为已被法院确认违法。当事人索赔无果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法院依据实测面积核算损失,判令行政机关赔付各项费用合计 435914.57 元。

10.

(2024) 云 0602 行赔初 9 号:徐娜律师、迟玉莹律师代理行政赔偿案:违法强拆追责 + 举证责任倒置 + 据实核定损失,助原告获赔 33 万余元!

案件类型:行政赔偿案件

审理法院: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案由:违法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行政赔偿纠纷

判决时间:2025 年 1 月 23 日

案号:(2024) 云 0602 行赔初 9 号

徐娜律师、迟玉莹律师从行政行为定性、举证责任划分、财产损失核算三个角度切入办案:第一,凭借在先生效裁判确定占地清表行为违法,明确赔偿责任来源;第二,行政机关强行铲除地上财物造成证据灭失,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由行政主体自行负担;第三,依托全案现有证据核算土地与地上附属物实际数量。

案件简述:相关行政机构违法清理农户承包土地附着物,此前相关行为已被法院确认违法。当事人索赔无果后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法院核定土地规模,认可当事人主张的附着物品类数量,判令行政部门赔付各类损失合计 337678.8 元。

11.

(2025) 甘 12 民终 522 号:徐娜律师代理排除妨害纠纷案:新侵权事实认定 + 破除重复起诉,二审完胜指令一审审理!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法院: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排除妨害纠纷

判决时间:2025 年 8 月 1 日

案号:(2025) 甘 12 民终 522 号

徐娜律师从诉讼主体、侵权事实、诉讼要件三方面展开抗辩:一是当事人具备独立诉讼主体资格,和过往案件主体不一致;二是本案堵路侵权行为为全新事实,区别于此前建房纠纷;三是本案诉讼标的、诉求和前案存在明显区别,不满足重复起诉法定条件。

案情概况:一审法院以重复起诉为由驳回起诉,律师代理上诉后,中院认定案件为全新侵权纠纷,不构成重复起诉,撤销原审裁定,指令原审法院继续实体审理。

12.

(2025) 甘 1202 民初 4352 号:徐娜律师代理排除妨害纠纷案:相邻权保护 + 拒不履行生效调解,助原告彻底胜诉!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法院: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案由:排除妨害纠纷

判决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

案号:(2025) 甘 1202 民初 4352 号

徐娜律师围绕生效文书效力、侵权事实、相邻权保障三点进行代理举证:其一凭借此前生效民事调解书,明确对方负有保障涉案通路正常通行的约定义务;其二举证对方后续停放车辆封堵道路属于全新妨害行为,违背调解协议约定;其三根据相邻权相关法律规定,权利人正常通行权益受法律保护,无权私自封路阻拦。

案件概况:双方此前纠纷经调解结案后,当事一方私自停放大型车辆封堵出行道路。该案前期曾被一审裁定驳回起诉,经二审发回重审后,在律师代理下,法院判令侵权方限期移除障碍物、保持道路通畅,当事人核心诉求全部得到支持。

13.

(2024) 云 0602 行赔初 7 号:徐娜律师、迟玉莹律师代理行政赔偿案:违法强拆追责 + 举证责任倒置 + 司法测绘确权,助原告获赔 24.5 万余元!

案件类型:行政赔偿案件

审理法院: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案由:违法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行政赔偿纠纷

判决时间:2025 年

案号:(2024) 云 0602 行赔初 7 号

徐娜律师、迟玉莹律师从行政行为违法定性、举证责任倒置、损失据实核定三大核心维度精准突破:一是依托在先生效裁判文书,确认行政机关强制清表的行政行为违法,为当事人主张行政赔偿筑牢事实与法律基础;二是明确因行政机关违法强制拆除、清理行为,导致当事人名下地上附着物灭失、举证困难,依据法律规定,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应由行政机关自行承担;三是主动申请司法测绘固定土地实际面积,严格按照法定补偿标准核算各项地上附着物损失,全部代理意见均被法院采信。

案件走向:某街道行政机关违法强制清理当事人承包土地上的各类附着物,该强制行为已被生效判决确认违法。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赔偿无果后,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主张恢复土地原状或全额赔付损失。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通过专业司法测绘核实案涉土地实际面积,全额采信当事人主张的地上附着物品类及数量,最终判令行政机关向当事人赔付土地损失、地上附着物、屋内杂物、青苗等各项损失,当事人成功斩获高额赔偿,合法财产权益得到全面维护。

14.

徐娜、迟玉莹律师代理行政赔偿案:违法强拆追责 + 举证责任倒置 + 司法测绘核定,助原告获赔 70764.8 元!

案件类型:行政赔偿案件

审理法院: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案由:违法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行政赔偿纠纷

徐娜、迟玉莹律师从三重核心维度实现案件突破:

1、行为违法定性:依托在先生效裁判,确认行政机关强制清表行为违法,为后续行政赔偿诉求奠定坚实事实与法律基础。

2、举证责任倒置:行政机关违法实施强制清理行为,直接造成当事人地上财物灭失、举证不能,依法应由行政机关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

3、损失据实核定:通过申请司法测绘精准确定土地实际面积,严格依据法定补偿标准核算地上附着物、青苗等各项损失,全部代理意见被法院采纳。

案件走向:行政机关违法清理当事人承包地地上附着物,该强制行为已被生效判决确认违法。当事人自行申请赔偿无果后,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法院结合司法测绘实测面积,采信当事人附着物损失主张,最终判令行政机关赔付土地补偿、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全部损失,成功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

15.

(2025) 鲁 06 行初 149 号:徐娜律师、迟玉莹律师代理房屋强拆案:主体推定 + 程序违法 + 征收追责,中院判决市政府强拆违法!

案件类型:行政案件

审理法院: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强制拆除房屋及附属设施行政纠纷

判决时间:2025 年

案号:(2025) 鲁 06 行初 149 号

徐娜律师、迟玉莹律师从三大核心抗辩维度精准突破,全面推翻对方答辩观点:

1、锁定适格责任主体:案涉土地已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仅县级人民政府具备法定征收、拆除职权,村集体无相关执法权限,结合征地背景可推定涉案拆除行为由属地政府委托实施,依法锁定政府为责任主体。

2、直击行政程序重大违法:涉案拆除行为未作出书面强制执行决定、未履行事前催告义务、未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且选择凌晨偷拆方式实施,全程违反法定征收拆除程序,存在严重程序瑕疵。

3、厘清权属事实与法律依据:当事人合法租赁土地并依规建设房屋及养殖附属设施,合法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以合同无效、村民自治为由推卸行政责任,无任何事实与法律依据,不能免责。

案件走向:属地政府在土地已完成国有征收的前提下,于凌晨无告知、无通知、无补偿的情况下,强制拆除当事人合法建设的房屋及养殖附属设施。案件审理中,行政机关辩称案涉行为属于村集体自治行为,与政府无关。

经律师专业代理抗辩,烟台中院全部采纳核心代理意见,依法认定涉案强拆行为真实存在、责任主体为属地人民政府,且强拆程序重大违法,最终判决确认该强制拆除行政行为违法,当事人实现案件全胜。

16.

(2024) 云 0602 行赔初 13 号:徐娜、迟玉莹律师代理行政赔偿案:违法强拆追责 + 举证责任倒置 + 司法测绘确权,助原告获赔 45 万余元!

案件类型:行政赔偿案件

审理法院: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案由:违法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行政赔偿纠纷

判决时间:2025 年 1 月 23 日

案号:(2024) 云 0602 行赔初 13 号

徐娜律师、迟玉莹律师从三重核心维度实现案件突破:

1、行为违法定性:依托在先生效判决,确认街道办强制清表行为违法,固定行政违法事实,为后续行政赔偿诉求奠定坚实基础。

2、适用举证倒置规则:行政机关违法实施强制清表、拆除行为,直接导致当事人地上附着物损毁、原始证据灭失,无法自行举证,依法由行政机关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3、全面据实核定损失:通过申请司法测绘精准核实案涉土地实际面积,严格按照法定补偿标准,逐项核算地上附着物、抗旱塘、祖坟、青苗等全部财产损失,核心代理意见均被法院采信。

案件走向:行政机关在未公告、未协商、未落实补偿的前提下,擅自违法强制清理当事人承包地地上附着物,该强制清表行为已被生效判决确认违法。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赔偿无果后,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主张全额赔付财产损失。法院以司法测绘实测面积为依据,采信当事人主张的全部附着物损失,最终判令行政机关赔付土地补偿、地上附着物、抗旱塘、祖坟、青苗等各项损失,为当事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17.

(2024) 云 0602 行赔初 12 号:徐娜律师代理行政赔偿案:违法强拆追责 + 举证责任倒置 + 司法测绘核定,助原告获赔 331505.89 元!

案件类型:行政赔偿案件

审理法院: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案由:违法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行政赔偿纠纷

判决时间:2025 年 1 月 22 日

案号:(2024) 云 0602 行赔初 12 号

徐娜律师从三重核心维度实现案件突破:

1、行为违法定性:依托在先生效裁判文书,确认行政机关强制清表行为违法,明确锁定行政机关的赔偿责任,为后续索赔工作筑牢法律根基。

2、适用举证倒置规则:行政机关违法实施强制清表行为,直接造成当事人地上附着物损毁、证据灭失,导致当事人客观上无法举证,依法由行政机关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

3、全面据实核定损失:通过申请司法测绘精准确定案涉土地实际面积,严格依据法定补偿标准,逐项核算地上附着物、水井、房屋、挡墙、水窖、青苗等全部财产损失,核心代理意见均被法院完整采信。

案件走向:行政机关在未公告、未协商、未落实补偿的情况下,擅自对当事人承包地实施违法强制清表,该行政行为已被生效判决确认违法。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赔偿无果后,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主张全额赔付各项财产损失。案件审理中,法院以司法测绘实测土地面积为依据,全额采信当事人主张的各类附属设施及青苗损失,最终判令行政机关赔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水井、看管房、挡墙、水窖、青苗等全部损失,成功为当事人挽回大额经济损失。

18.

(2024) 京 0105 行初 1037 号:徐娜律师代理一桩身份被冒名登记案:程序违法 + 适用法律错误,完胜!撤销市监局违法决定!

案件类型:行政案件

审理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案由:撤销行政处理决定纠纷

判决时间:2025 年

案号:(2024) 京 0105 行初 1037 号

徐娜律师从三重核心抗辩维度实现案件全面突破:

1、行政程序严重违法:行政机关作出涉案行政决定前,未依法向当事人送达相关文书,未依法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法定权利,仅通知案外第三人,行政程序存在根本性瑕疵。

2、法律适用明显错误:行政机关作出被诉行政决定时,所援引的规范性文件已废止失效,缺乏合法有效的裁判依据,行政决定依法不能成立。

3、事实认定严重失实:本案存在身份被冒用、登记签名系伪造的客观事实,行政机关无视核心事实,错误撤销此前作出的合法更正决定,事实认定基础完全错误。

案件走向:当事人身份被他人冒用,被擅自登记为企业股东、监事。监管部门此前已依法查清冒名事实,并作出撤销虚假登记的正确处理决定。后续监管部门在未通知、未听证、未合法送达文书的情况下,擅自撤销此前的合法处理结果,严重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徐娜律师代理本案诉讼后,法院完整采纳全部核心抗辩意见,认定涉案行政决定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判决撤销监管部门错误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责令其对涉案举报事项重新调查处置,并判令行政机关承担全部诉讼及公告费用,当事人取得圆满胜诉结果。

19.

(2025) 甘 1202 民初 4913 号:徐娜、迟玉莹律师代理校园伤害案:学校未尽管理职责 + 保险先行赔付,助未成年受害人获赔超 31 万元!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法院: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案由:教育机构责任纠纷

判决时间:2025 年 9 月 22 日

案号:(2025) 甘 1202 民初 4913 号

徐娜、迟玉莹律师从三重核心抗辩维度实现案件关键突破:

1、锁定学校过错责任:涉案校园未安装窗户安全限位装置,存在硬件安全隐患;同时校方未及时介入处置学生矛盾、未对学生开展必要的心理疏导与安全教育,未尽法定的教育、管理、安全保障义务,对事故发生存在明显过错。

2、否定保险免责效力:保险公司援引免责条款拒赔,但未对格式免责条款履行法定提示、明确说明义务,依据法律规定,该免责条款依法不产生法律效力,保险公司不能据此拒赔。

3、依法完整核定损失:律师严格依照人身损害赔偿法定标准,逐项梳理、主张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法定损失,完整保障当事人赔偿权益。

案件走向: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因同学纠纷遭受不实污蔑,为自证清白坠楼受伤,伤情经鉴定构成多处伤残。事故发生后,学校抗辩已尽管理职责,保险公司以相关事由主张免责,拒绝承担赔付责任。

经律师专业代理举证、抗辩,法院全部采纳核心代理意见,依法认定学校未尽教育管理义务,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免责条款不生效,应当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付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判令保险公司赔付对应损失,校方承担大部分诉讼费用,最大限度维护了未成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

(2024) 云 0602 行赔初 10 号:徐娜、迟玉莹律师代理行政赔偿案:违法强拆追责 + 举证责任倒置 + 司法测绘确权,助原告获赔 39.6 万余元!

案件类型:行政赔偿案件

审理法院: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案由:违法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行政赔偿纠纷

判决时间:2025 年 1 月 22 日

案号:(2024) 云 0602 行赔初 10 号

徐娜律师、迟玉莹律师从三重核心维度实现案件突破:

1、行为违法定性:依托在先生效裁判文书,确认行政机关强制清表行为违法,固定行政违法事实,明确锁定行政机关的赔偿责任,为后续索赔诉求夯实法律基础。

2、适用举证倒置规则:行政机关违法实施强制清表清理行为,直接导致当事人承包地附着物损毁、原始证据灭失,致使当事人客观举证不能,依法由行政机关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

3、全面据实核定损失:通过申请司法测绘精准核实案涉土地实际面积,严格依照法定补偿标准,逐项核算果树、挡墙、青苗等全部地上财产损失,核心代理意见均被法院完整采信。

案件走向:行政机关在未公告、未协商、未落实补偿的前提下,擅自对当事人承包地实施违法强制清表,该行政强制行为已被生效判决确认违法。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赔偿无果后,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主张全额赔付各项财产损失。审理法院以司法测绘实测土地面积为依据,全额采信当事人主张的地上附着物品类及数量,最终判令行政机关赔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挡墙、青苗等各项损失,成功为当事人挽回大额经济损失。

 

21.马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法院突破量刑建议判处拘役五个月

马某与同村村民吴某因房屋地界问题发生口角,吴某先行挑衅后双方厮打,二人均造成对方轻伤二级。马某案发后两日主动投案,司法鉴定认定其患精神疾病、案发时处于发病期,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辩护人提出被害人过错、证据瑕疵、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自首等辩护意见,通过程序性辩护排除瑕疵证据,法院最终突破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处拘役五个月。

本案难点:双方互殴致对方轻伤二级,马某系被羁押一方,公诉机关已提出有期徒刑六个月的量刑建议。被害人吴某伤情与马某行为的因果关系存在争议,公安机关部分讯问无同步录音录像,证据合法性面临挑战。

本案疑点:吴某明知马某系精神病人仍先行挑衅,应负主要责任;在案证据无法明确证明吴某的伤情系马某造成;公安机关对马某的部分讯问没有同步录音录像,被告人供述存在非法证据排除空间;马某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且本案因邻里纠纷引发,被害人存在明显过错。

辩护策略与过程: 辩护人提出四项核心辩护意见:一是吴某明知马某系精神病人仍先行挑衅,应负绝对责任;二是在案证据无法证明吴某的伤情系马某造成;三是部分讯问无同步录音录像,应作为非法证据排除;四是马某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第一次庭审结束后,辩护人坚持对证据合法性的质疑,促使公安机关补正了同步录音录像。法院采纳辩护人关于录音录像瑕疵的意见,排除了无录音录像且无合理解释的讯问笔录。

最终结果: 法院通过程序性辩护成功排除瑕疵证据,全面认定被害人过错、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自首、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马某拘役五个月。公诉机关原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法院未予采纳,量刑较公诉建议更为轻缓。

创建时间:2024-10-09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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