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不作为法律依据茂名市政府发函邀请我们买地,我们按政府要求交齐了买地款,我们也办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茂名市政府及职能部门没有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行政时限内给我们完善用地手续,颁发土地权证给我们,造成我们投资项目夭折。该负什么法律责任

本问题的答案由北京京问律师事务所——政府与行政法律事务部主任——郭之豪律师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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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不作为法律依据茂名市政府发函邀请我们买地,我们按政府要求交齐了买地款,我们也办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茂名市政府及职能部门没有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行政时限内给我们完善用地手续,颁发土地权证给我们,造成我们投资项目夭折。该负什么法律责任?


针对茂名市政府及职能部门未在规定行政时限内完善用地手续、颁发土地权证,导致投资项目夭折的情况,可以从行政不作为的角度进行分析。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行政不作为的法律依据

行政不作为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在《行政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行政不作为的救济手段,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等行为提起的诉讼案件归为行政不作为案件。同时,《国家赔偿法》也规定了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导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损时的赔偿责任。


二、茂名市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法律责任

行政不作为的责任:

茂名市政府及职能部门未在规定行政时限内完善用地手续、颁发土地权证,属于典型的行政不作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对此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

在行政诉讼中,如果法院认定行政机关存在行政不作为行为,可能会判决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并可能承担因行政不作为导致的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责任: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如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在本案中,如果投资项目夭折是由于茂名市政府及职能部门未在规定行政时限内完善用地手续、颁发土地权证导致的,那么受害人有权申请国家赔偿,以弥补因行政不作为造成的损失。

三、建议措施

提起行政诉讼:

受害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如交款凭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茂名市政府及职能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国家赔偿: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或判决生效后,如果确认存在因行政不作为导致的损害事实,受害方可以向茂名市政府及职能部门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协商解决:

在提起诉讼或申请赔偿之前,受害方也可以尝试与茂名市政府及职能部门进行协商,寻求和解或达成赔偿协议。这有助于节省时间和司法资源,并可能更快地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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