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问时评 | 聚焦最高检 “应听证尽听证”,推动司法公正新征程!

       在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中,司法公正始终是核心追求。每一项司法政策的调整与推进,都如同点亮一盏明灯,为社会的公平正义指引方向。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申国军在访谈中明确表示,将推动对相对不起诉、民事行政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 “应听证尽听证”,这一表态犹如一颗投入司法湖面的石子,激起层层涟漪,引发了法律界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作为一直深耕于法律领域,秉持专业、严谨态度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北京京问律师事务所,我们深感这一举措对于司法实践的重大意义,同时也愿意从专业视角深入剖析,为推动司法公正添砖加瓦。

检察听证的现状与重要意义

        近年来,检察听证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不断发展与完善。据数据显示,2024 年 1 至 11 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检察听证 16.3 万余件次,其中拟不起诉案件开展听证 10.2 万余件次,占不起诉案件的 43.5%,比去年增加了 14.3 个百分点。这一显著的增长趋势,充分体现了检察听证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逐步深化与广泛应用。

        检察听证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从本质上讲,它为检察权的运行加上了一把 “锁”,极大地促进了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通过听证,将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案件处理过程公开化,让当事人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把事情说清楚;让听证员依据自身的专业知识、社会经验等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把道理辨明白;让检察官详细阐述法律依据和案件处理思路,把法律讲透彻。这种公开透明的方式,不仅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重要的是,让人民群众在实体、程序和效果上都能够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做到既解开 “法结”,又化解 “心结”。

最高检推动 “应听证尽听证” 的深远影响

对相对不起诉案件的积极作用

相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这类案件中,推动 “应听证尽听证” 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一方面,它有助于增强不起诉决定的公信力。以往,相对不起诉决定可能因缺乏足够的公开性和公众参与,而在一定程度上引发当事人或社会公众的质疑。通过听证,让各方充分发表意见,听证员参与讨论并发表看法,使得不起诉决定的作出过程更加透明、公正,更容易被当事人和社会所接受,从而增强了司法公信力。

另一方面,听证过程也是一个普法的过程。对于犯罪嫌疑人而言,在听证中,检察官详细解释法律规定以及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依据,有助于其深刻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对于社会公众来说,通过参与或了解听证过程,能够更加直观地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从而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对民事行政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的重大意义

在民事行政领域,当检察机关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时,往往意味着当事人的诉求未能得到检察机关的支持。此时,推动 “应听证尽听证”,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再次表达诉求、阐述理由的平台。

从当事人角度来看,他们能够在听证中充分展示自己的证据和观点,即使最终决定仍然维持不支持监督申请,也能让他们感受到自己的声音被认真倾听,程序上得到了充分保障,从而减少对司法结果的不满和抵触情绪。从检察机关角度而言,听证可以促使其更加全面、深入地审查案件,避免因信息不充分或考虑不周全而作出不当决定。同时,听证过程中的多方意见交流,也有助于检察机关更好地总结经验,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

京问律师观察与思考

作为法律实务工作者,我们北京京问律师事务所在日常工作中深刻体会到司法公正对于当事人和社会的重要性。最高检推动 “应听证尽听证” 这一举措,与我们所秉持的专业理念高度契合。在过往的案件处理中,我们也遇到过许多涉及相对不起诉、民事行政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情况,深知当事人对于案件结果的关注以及对公正程序的渴望。

从律师的角度来看,检察听证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更加公开、透明的沟通平台。在听证过程中,我们可以更加充分地向检察机关和听证员阐述当事人的诉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争取对当事人有利的结果。同时,通过与各方的交流互动,我们也能够更好地理解检察机关的办案思路和法律适用标准,为今后的法律服务工作积累经验。

然而,我们也注意到,在推动 “应听证尽听证” 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例如,听证员的选任和管理问题。如何确保听证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专业的知识背景以及公正的态度,是影响听证效果的关键因素。此外,听证程序的规范化和效率问题也不容忽视。既要保证听证过程的公开、公正,又要避免因程序繁琐而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和当事人时间的拖延。

应对挑战的建议与展望

        针对上述可能出现的挑战,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首先,在听证员选任方面,最高检应尽快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听证员的任职条件、选任程序和职责义务。可以通过多渠道广泛选拔听证员,包括法律专业人士、社会各界代表等,确保听证员库的人员结构多元化、合理化。同时,加强对听证员的培训和管理,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升听证员的法律素养和听证能力,建立健全听证员考核评价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听证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听证员及时进行调整。

        其次,在听证程序规范化方面,进一步细化听证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明确听证的启动条件、参与人员、听证方式、时间限制等关键环节。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一体化的检察听证工作平台,实现听证的线上线下相结合,提高听证的效率和便捷性。同时,加强对听证过程的监督,确保听证程序依法依规进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展望未来,随着最高检 “应听证尽听证” 工作的深入推进,我们相信司法公正将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这一举措不仅将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也将进一步推动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北京京问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密切关注司法动态,积极参与到检察听证等司法实践活动中,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们也期待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关注和支持司法改革,携手营造一个更加公正、法治的社会环境。

创建时间:2025-02-25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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